
话题背景
近日,一班退休工程师联名致信市长王南健,反映部分学生爱占“老弱病残孕”专座,特别是在上学和放学高峰期,还有个别学生看到老人上车,也不爱让座。老工程师们希望学校加强德育教育,并且建议,将让座意识纳入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条件之一。
那么学校应该如何加强德育教育?老工程师们的建议是否可行?本期即对此话题进行讨论。
【正方】
礼让应成为“三好学生”的标准
礼让是美德,让座理应成为“三好生”的标准之一。
三好学生的硬标准是“德智体美劳”五样俱全,而且“德”字为首,“智”字为后,可见道德教育至关重要。如果一个学生连礼让都不会,那德行上能打满分吗?换句话说,连做人的基本道理都学不会,考试拿满分也只能是生活上的白痴。
笔者去过两个城市生活,在成都,无论什么时候,公交车都是挤满了人,人多座位少,让座的现象极少。对比成都,江门的公交车显得文明多了,不少市民都懂得礼让,但是,不让座的现象也时常出现。笔者在怀孕期间,大腹便便时搭乘公交,孕妇专座就总是被人霸占,没有享受过让座的特别待遇。让座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动作,更体现一个人的基本道德素质,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。
早在3千年前,孔子创办私学,以四教:文、行、忠、信。(见《论语·述而》)。这四教是孔子之教的四项教学内容,四教中,除文教外,皆属德教。可见,德教自古以来就受到格外重视。“孔融让梨”的美谈是我们教育下一代的经典故事,据说,多数家长都会懂得用这个故事教育孩子如何礼让,可见,德教是最基本的常识性教育。
然而,如何让德的教育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实践和体现呢?汇集各种人群的公交车无疑是最好的考场,每个学生都应该勇敢地在这场考试中站出来表现自己。
让座不难,若是这场考试推行起来,并且作为考核学生素质的标准之一,笔者相信,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。
只是,让座成为“三好生”的标准到底仅仅是口号,还是“硬标准”?如果是硬标准,社会、校方如何监管,如何考核?北京每月22日定为“让座日”,在公交车上经常让座的乘客,将有机会获得奖励,我市是否应该效仿? (庄原君)
让座教育是“创文”需要
笔者认为,一班退休工程师联名致信王南健市长,希望将让座意识纳入学校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的建议是正确的。在青少年学生中加强敬老教育(让座教育是敬老教育的重要内容),是培养青少年成为具有良好社会公德的一代新人的需要,是让老年人更好地享受乘车优惠待遇,安度晚年的需要,又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“达标”的需要。
前一段时间,在江门市迎接“创文”初检,我市加强对青少年的“让座”教育时,大约有两个星期左右的时间,公共汽车上的“让座”之风刮得很劲,《江门日报》也曾作过报道,但过了一段时间,学生哥就不再让座了。
有一次,笔者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位女学生为老人让座,旁边一位学生却语带讽刺地说:“申请表扬呀!”
又有一次,我在北街乘公共汽车,拿出老人乘车优待证准备上车,当时正好碰上学生放学,大批学生争先恐后地抢着上车,我站在车门口,没有任何一个人让我上车,只好耐心等待“后生仔”上完了,才上车。上车之后,没有人让座,我只好一直站着,而且还有一位学生中的“梁上君子”,乘车上人多混乱之机,把我衣袋里的手机偷走了,我下车时才发现。从此,我碰上大批学生上车、乘车时,都主动回避,以免受到伤害。
从以上现象看来,我市一些青少年学生尊老敬老观念之淡薄,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“让座”、“敬老”教育,已经刻不容缓。
当然,我不想“以偏盖全”。不少青少年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的引导下,争当“义工”,利用课余和节假日到敬老院和居家老人的家中,帮助老人搞清洁卫生,从事各种老人服务,这些都是事实。
因此,公共汽车上让座气氛不浓,只能说是学校敬老教育中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。希望学校努力克服这个薄弱环节,把敬老教育工作做得更上加好!
是否应当把汽车让座作为评选“三好学生”的条件,我认为上级机关没有必要作统一规定,而应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作出选择。把让座教育作为评选条件,只是教育手段而不是目的。只要教育目的达到了,是否运用某种手段并不是最重要的。
笔者认为,加强“让座”教育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。“创文”达标应有“长效”机制,决不应存在“短期行为”,短期“让座”意义不大,必须牢固树立市民文明意识,实现长年累月让座,让市民真正享受“创文”成果,安居乐业,幸福快乐! (卓世明)
加强全社会“让座意识”
在公交、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,给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让座,本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,是一个社会文明、和谐的反映。笔者曾经在下午下班及学生放学的高峰期坐过几次公交,偶遇几次穿着校服的学生坐在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专座上,同其他同学嬉笑、打闹,而对于身边站着的老人,他们根本熟视无睹;更有一次,看到一个中学生模样的男孩和一个老人抢座位!
笔者认为,加强中小学生德育教育非常重要,而“让座意识”只是德育教育中的点滴。“三好学生”是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在家要做好孩子,在学校要做好学生,在社会上要做好公民。有些学生在学校各个方面表现得都很好,是老师、同学眼中的“三好学生”,而出了校门,就完全是另外一种表现,没有社会公德,不尊敬师长……可能,他们认为校外的事情,老师、同学根本看不到,做好、做坏都无所谓,所以就会出现一种奇怪的现象:个别“三好学生”不会在公交车上给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让座。
笔者认为,学生的年龄还小,他们的所作所为,大多是从社会上学来的,这从另一个方面也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的“病态”,因此,让座意识不应当仅仅从学生抓起,更应当动员全社会来行动,让每一个公民心中都有让座意识,如此,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。
当然,笔者也不否认,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性,学校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、方法,尽力去促成学生的德育教育良性发展,老工程师们的建议就不错,关键是看怎样去做。 (佚名)
会让座才配当“三好学生”
学生不爱让座,似乎已经成了整个社会的通病。不少常搭乘公交车的市民都有同感,每次搭乘公交车,抢座位最厉害的莫过于学生,最不爱让座的也是学生。关心城市建设的退休工程师们,建议将让座意识纳入“三好学生”评选,笔者为这个良策鼓掌欢呼。
顾名思义,“三好学生”就是指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。在“三好学生”界定中,良好品德居于首位。其实,让座意识体现学生尊老爱幼、谦让、乐于助人的品质,是良好品德最好的表现之一,所以说让座意识本来就应该在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中有所体现。只是不知何时,我们所有学校都忽略了这个关键要素。在“三好学生”评选中,为何让座意识会被忽略呢?笔者认为,这与时下我国“成绩论英雄”的教育制度有关。在不少学校里,成绩好坏成了划分好学生与坏学生的惟一标准,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便理所当然成了“三好学生”。这种评定方法,让“三好学生”的内涵变得非常浅薄,同时也让学生忽视了思想品德的培养。当然,让座意识的考核难度较大,毕竟不可能专门派人跟踪调查,让座与否学校很难知道。
笔者认为,改变学生不爱让座的意识,应该从娃娃抓起,毕竟养成让座的意识,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。不管学校教育也好,家庭教育也罢,都应该从小开始培养孩子的让座意识,让学生知道会让座才配当“三好学生”。(易心)
【反方】
道德不是用来交换的
将让座意识纳入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标准,听上去是个不错的建议,但是仔细分析其结果和影响,就会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班老人家闭门造车的想像而已。
第一,它会伤害到那些真心尊敬老弱病残孕,且不图回报的孩子们。由于欲望的冲击,现在社会的道德标准已显错乱,不提孩子,即使是为人父、为人母的成年人,也难免会做一些有违道德的事情。主动让座虽然是小事,但是却能折射出道德的闪光点,这样的孩子将来很可能成长为道德的楷模,我们应该小心谨慎地保护这道德的幼苗。用“三好学生”来交换,使无价的道德变得有价,孩子会逐渐迷失在道德的天秤上。
其次,这个评选标准是一个操作性很难的评选,老师、家长和小学生干部不可能时刻监督着学生们在公共汽车上的表现,那么在“让座意识”调查中,就会出现孩子撒谎的行为。即使是从来没有让过座的孩子,也会在“是不是愿意让座”、“有没有让座意识”等调查问题上,给出肯定的答复。本来不让座已经不好,现在又多了一条“罪”——撒谎。最可怕的后果是,这孩子很可能因为撒谎,拿到了“三好学生”的证书,再被老师、家长隆重表扬一番。那么,孩子的道德何在?这想必与老工程师们的初衷南辕北辙了。
再次,为了“三好学生”的荣誉强迫自己让座的孩子肯定会有的,但是如果表面客气让座,心里却暗自骂人,这种穿着虚伪外衣的道德,又是我们想在孩子身上培养的么?
道德是内心深处强烈的意愿,是是非面前的本能,是独处时的反思。为了交换某种利益而进行的行为,不是道德行为。道德是不能交换的。 (郑洋洋)
操作难度比较大
老人上车,没有座位,学生应不应该让座?这个问题很复杂。如果是小学高年级的学生,中学生,甚至是大学生,他们为老人让坐是应该的,因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为老人提供方便正是这方面的一个具体体现;但如果是小学一、二年级的小学生,他本身就那么幼小,你硬要让他为老人让坐,然后让小孩子站在公交车上,被人挤来挤去,连扶手都抓不到,这样的情景,同样让人于心不忍。
为老人让座是应该的,但你不要只冲着学生,只要求学生给老人让座。那些成年人不也应该给老人让座吗?实际上,笔者倒是看到不少学生主动给老人让座的,反而成年人做得并不好。
近日,一班退休工程师联名致信市长王南健,反映部分学生爱占“老弱病残孕”专座,特别是在上下学高峰期,个别学生看到老人上车,也不爱让座。就这事给市长写信,似乎有点小题大作。老工程师们希望学校加强德育教育,并且建议,将让座意识纳入评选“三好学生”的条件之一。老工程师们的心情可以理解,学校加强德育教育也是应该的,但笔者不赞成将让座意识纳入评选“三好学生”的条件之一。
最主要的原因,是将让座意识纳入评选“三好学生”的条件之一,没有可操作性。那么多学生,一年365天,怎么考评他坐公交车是让座了,还是没有让座?摄像头跟踪?技术上难度大。
另外,如果你发现甲同学没让座,而乙同学同样没让座,但你只发现了甲同学的问题,那乙同学就有资格评上三好学生,甲同学就不能?这又产生了一个“三好学生”评选的公平、公正问题,也是很不好处理的。
总之,将让座意识纳入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之一,没什么实际操作意义,也完全没有必要。要让学生给老人让座,还是要学校慢慢教育,这是细节问题,要慢慢来,急不得,不要意气用事。(律迅)
“道德绑架”的方式不可取
旁边站着一位老人,有座位的年轻乘客却视而不见——这样的场景我们似乎司空见惯,也正因为如此,不少有识之士希望通过一些手段,促使乘客给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等特殊乘客让座,比如将“让座”这一条加入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。
笔者以为,这一想法出发点是好的,但问题并不那么简单,这是一条既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的规定。
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,乘客只要购买了车票,也就相当于和公交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,获得了乘车和享受一个座位的权利,这个权利是驾驶员或者售票员所无权剥夺的,否则就是单方面违约。
从情理的角度来看,以给老人让座为例,这一规定实际上暗含了这样一条假定:老年人在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都比年轻人更需要座位,但现实情况并非总是如此,比如,有时年轻人因忙于工作学业更加疲劳,需要坐下休息,或者,偶尔也会出现身体不适。
有的人可能会觉得,让座的人越多,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就越高,所以我们要从小学生做起,让他们牢牢记住“让座=美德”这个等式,但这其实是一个误判。让座仅是表象,关键在于让市民乃至小学生真正懂得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的美德,而不是仅仅贪图一点奖励。
如果把“在公交车上让座”纳入“三好学生”条例,那么它就恰恰是切断了“让座”和“美德”之间的关系,从此“让座”仅仅成为人们为了得到奖励而必须付出的义务。对那些具有美德的人来说,这种规定是一种强制,一种羞辱;对那些不具备这种美德的人来说,这种规定又是一种对他们乘车权利的侵权。
小学生的人生观、世界观还未定型,我们要趁这个时候加强他们的道德教育,但道德教育也要讲究手段,不能动机崇高、手段错误,不能以道德绑架的方式迫使他们就范。如果我们每一位市民都能自觉遵守城市文明行为规范,在公共场合衣冠整齐,举止文雅,不乱丢垃圾,遛狗时能给狗清理排泄物……那么,我们的下一代当然会在这种大环境下潜移默化,成为道德的遵守者和维护者。
此外,美德需要不断获得社会的肯定才能内化为一个人的文明素质,但如果公交车上的让座行为不再被视为一种美德而受肯定,而是被视为为了获得奖励而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则,我们城市的文明程度就可能会越来越低。 (苏航)